研究院公告
项目一: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发展报告(2022-2023)
2022年,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海南省林业局组织撰写的《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发展报告2019-2022》经省各级领导同意公开发布。为继续推进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文明建设,总结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经验,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面向全球公开征集《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发展报告(2022-2023)》课题主持人。
一、项目要求
《发展报告》要突出某一个主题,如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并阐述理由。《发展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背景;建设过程(重要事件大事记);建设成效和经验总结等。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是所在领域著名专家、学者,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同时项目申报负责人有丰富的科研经验,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保证;熟悉海南情况;与研究院有良好合作的优先。
(二)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全局意识、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三)申报者应根据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成果要求与研究院签署合同,严格按约定条件完成研究。
(四)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研究院与项目负责人共享。其中,所有智库成果必须以研究院名义上报或者研究院书面认可的其他形式上报。以本次研究成果为主要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正式出版的专著,可以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第一成果单位,研究院作为第二成果单位,同时标注(第一或唯一)“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项目资助成果(写明项目编号)”字样。
(五)项目负责人须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公告中的要求以及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诺遵照执行。
(六)申报阶段由课题组提出经费需求,确切的资助金额以开题论证后形成的任务书为准。
(七)已承接过本单位课题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
(八)项目完成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九)本公告内容在征集阶段可能还会酌情调整,敬请留意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官网及官方公众号,最终解释权归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所有。
项目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蓝皮书(2019-2023)
海南省是全国四个省级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为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向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表率,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面向全球公开征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蓝皮书(2019-2023)》课题主持人。
一、项目要求
申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蓝皮书》目录、样章(不少于5千字),或课题组认为与《蓝皮书》匹配的样章模板,申报人也可以提供其它相关个人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是所在领域著名专家、学者,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同时项目申报负责人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保证;熟悉海南情况。
(二)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全局意识、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三)申报者应根据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成果要求与研究院签署合同,严格按约定条件完成研究。
(四)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研究院与项目负责人共享。其中,所有智库成果必须以研究院名义上报或者研究院书面认可的其他形式上报。以本次研究成果为主要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正式出版的专著,可以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第一成果单位,研究院作为第二成果单位,同时标注(第一或唯一)“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项目资助成果(写明项目编号)”字样。
(五)项目负责人须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公告中的要求以及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诺遵照执行。
(六)申报阶段由课题组提出经费需求,确切的资助金额以开题论证后形成的任务书为准。
(七)已承接过本单位课题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
(八)项目完成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九)本公告在征集阶段,内容可能还会酌情调整,敬请留意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官网及官方公众号,最终解释权归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所有。
项目三:基于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的海南绿色产业发展研究规划
为实现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保护和生态产业化发展,更好地为产业项目的谋划和决策提供咨询服务,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面向全球公开征集《基于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的海南绿色产业发展研究规划》课题主持人。
一、项目要求
以应用研究为主,既可以是基于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的绿色产业发展规划,也可以是具体的项目方案。均要求可操作、可实施。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是所在领域著名专家、学者,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同时项目申报负责人有丰富的相关经验,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保证;熟悉海南情况。
(二)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全局意识、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三)申报者应根据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成果要求与研究院签署合同,严格按约定条件完成研究。
(四)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研究院与项目负责人共享。其中,所有智库成果必须以研究院名义上报或者研究院书面认可的其他形式上报。以本次研究成果为主要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正式出版的专著,可以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第一成果单位,研究院作为第二成果单位,同时标注(第一或唯一)“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项目资助成果(写明项目编号)”字样。
(五)项目负责人须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公告中的要求以及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诺遵照执行。
(六)项目资助金额由课题组提出经费要求,待申报书评审、开题认证后形成的任务书为主。
(七)已承接过本单位课题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
(八)项目完成时间为半年。
(九)本公告在征集阶段,内容可能还会酌情调整,敬请留意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官网及官方公众号,最终解释权归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所有。
请有意申报者填写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项目负责人报名表(附件2),于2023年4月23日17:00之前发送至:keyan@hinp.org.cn。
附件1. 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申报书(需所在单位盖章)
附件2. 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项目负责人报名表(需所在单位盖章)
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
2023年4月3日